专*申请复审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详细说明
一、专利复审的概述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请求人未针对专利局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的,复审请求将不予受理。
二、专利复审的作用和必要性
1、复审是救济被驳回的有效途径,权利未用尽,不能放弃。
2、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带有主观性,驳回复审平均成功率较高。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4、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5、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
三、专利复审所需材料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
3、复审委托书
4、复审请求文件的形式要求
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并且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请求书》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