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详细说明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特点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是针对垃圾焚烧后烟气的工况,用工业仪器对烟气中SO2、NO、CO、CO2、O2、HCl、H2O、流量、压力、温度、颗粒物等进行连续在线测量,可扩展NH3及HF测量。
“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的亮点是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自动监控系统收集环境违法行为证据。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这也正是“违规焚烧”、见利忘义企业的痛点。亮点之所以亮,就在于确保GB18485-2014的高标准在严格监管下执行,在于环境监管之眼无时不在,在于环境执法可与“违规焚烧”行为伴随产生。痛点之所以痛,在于企业要克服的不仅仅是侥幸心理,还要克服不规范运行的惯性,甚至是谨小慎微后的失当操作也会被警告、甚至处罚。正如一不留神驾车轧了实线被电子眼拍摄后也将受到处罚。
仅仅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的执法“亮点”刺中企业违规焚烧的“痛点”是不够的,“利矛”所刺,痛彻心扉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为此,“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在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分别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和工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另外,“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还充分尊重行业实践,对于一些不可抗力和特殊情况引起的监测值超标实行有限、有条件的豁免: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在亮明红线不能踩时,分别对“启炉”、“停炉”、“故障”、“事故”、“烘炉”“停炉降温”、“停运”等特殊工况情形,对不可抗力但提前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炉温异常”情形;对每季度不超过三十小时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维护”的时段情形对应的污染物监测值超标、炉温五分钟均值低于850℃、自动监测数据失真进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