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需要满足那些条件腾博国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详细说明
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已经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把过去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该许可是外国人来中国合法工作的基本前提,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普通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A类(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需满足条件详情请咨询腾博朱经理,18938953362
1. 计点积分85分以上
2. 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
3. 创新创业人才
4. offer的收入高于本地区上年度6倍社平收入
5. 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二、B类(外国专业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需满足条件
1. 计点积分60分以上
2.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 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 外国语言教学人员
5. offer的收入高于4倍社平收入
三、C类(其他外国人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需满足条件
1. 旧政策中已获得就业证,但延期时不符合AB类人员标准
2. 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应届毕业
3. 境内大学硕士应届毕业的优秀毕业生
4. 国内硕士优秀毕业生
5. 毕业两年内注册公司的
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93项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根据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