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超低排放监测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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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超低排放监测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N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Nm3烟尘不超过烟尘5mg/Nm3。火电厂燃煤锅炉是烟尘、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省环保厅规定到2018年底前,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和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标准,逾期不达标的机组(锅炉)将实行停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