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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许可证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详细说明

出版物许可证怎么办理 葆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版物许可证怎么办理 业务经理:张珊珊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申请的有效期5年


  新近政策变动:


  2013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的规定,“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资质;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公司业务


  内资注册、外资注册、个体注册、自贸区注册、外资分公司设立、股份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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