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深圳市聚嘉航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俊辉 先生 (销售)

电话:15625160719

传真:

手机:15625160719

红酒|葡萄酒进口报关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详细说明

进口代理机构代客户先垫进口货物产生的报关的报关拖车码头杂费,待进口手续完成后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向客户实报实销,结算后退回正本单据。  
1. 进口报关单付汇联  
2. 进口海关税单  
3. 费用清单 红酒进口报关手续
二、商检手续   
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

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

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三、报关手续   装箱单、、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四、申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  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  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

,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

另外起名。
  
进口瓶装红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关税:14% (关税:CIF ×14%);  
2、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三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这三种税,在海关填发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交纳,是由海关来代征的。

红酒进口方案顾问:Mane :陈先生 156 2516 0719 / 152 191 63498 / 0769-33 666 312

E-mail:544886093@qq.com

Q Q :544886

深圳市聚嘉航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俊辉 先生 (销售)
电 话:15625160719
传 真:
手 机:15625160719
Q Q:
地 址:中国广东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
邮 编:
网 址:http://gb28050.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