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国家总局核名详细步骤解说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详细说明
北京新曙光资深业务经理颜经理I368-I3I3-873代理全国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国家总局核名当天出结果,三天下通知书,而且无地域无区域划分,让您放心满意!
商标申请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代理组织申请(包括网上申请),第二种是国内直接申请也就是自己申请和找人代理申请,但
是两种形式最终流程基本一样;商标的呈现方式通常也有两种,*一种是图形(可以根据你的意向帮你设计);第二种是字体。
商标注册流程:
1,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2,受理。符合要求给预受理,不符合驳回重新提交申请。
3,正式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4,发送初步公告。没有异议后就会发注册公告
5,商标评审。如果是已经撤销或注销商标需要重新提交复审
全程服务商标代理 I368-I3I3-873 颜主任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705(地铁1号线永安里C出口步行5分钟即到)
-------------------------------------------------
国家总局核名详细要求及流程说明: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名称核准基本要求
1、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2、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提交材料规范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培松 先生 (市场部业务经理)
电 话:010-56221297
传 真:010-56221297
手 机:13681313873
地 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18号楼2705
邮 编:100022
网 址:
http://africjeff.qy6.com.cn(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