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详细说明
47.3 三级资质标准
4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47.3.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 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 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咨询热线:李经理:13951992425 QQ:362743658
顾经理:13951758454 QQ:32163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