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上海卫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宋 先生 (公司负责人)

电话:021-57894154

传真:

手机:18964132272

公司介绍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代理事故,

上海卫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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