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银行壹圆通用货币详细上门回收鉴定介绍
发布时间:11月21日
详细说明
民国十五年(1926年)5月1日,第二期广西银行总行在梧州设立。名称改为了“梧州广西省银行”。这时,黄绍竑出任广西省省长,要求重新建立银行。由于资金不足,总行开业时,对外称资本金额为毫银500万元,由省政府先筹拨200万元,实际上,黄绍竑手中的“钱袋”干瘪,仅拨70万元,此后,一直没有增资。
此时的广西省银行,不但在广西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还按业务量等来区分三个级别。南宁、桂林、柳州为一等分行,龙州、玉林为二等分行,贵县、平乐、八步、宜山、百色、桂平、长安为三等分行。省外在湖南衡阳设立分行,并有32个地方可通汇。
“这一时期的广西银行才算得上是现代金融业,陆荣廷时期的只能算是银号钱庄的‘2.0版’。”中国银币学会会员、梧州学院西江研究院研究员余天佑说,“银行专门到上海聘请金融业人士来梧州,在当时,上海是全中国金融业*为发达的城市”。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模式后,广西省银行经营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多,有各种存款放款、汇兑,买卖金银及有价证券,发行兑换券代理货币,代理省库,代理收放款项,保管贵重物品及信托业务。总行还同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建立通汇关系。
广西省银行还发行钞票。民国十五年(1926年),广西省银行向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广西省银行”钞票。短短三年,共发行钞票总额1305.8万多元,为开业资本额18倍,可谓“一本万利”的生意。
可惜好景不长,民国十八年(1929年)3月,蒋桂战争爆发。同年,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出走,广西省银行因无法应付挤兑而倒闭。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李宗仁等重新成立广西省银行,外间把这称为第三期广西银行。虽然初期只在梧州设分行,但梧州分行的业务在全省占有很大的比重。时任广西省银行行长主动要求把总行搬迁至梧州。由于财大气粗,广西银行选址在大中路,历时一年时间,耗资毫银100多万元,盖起了六层高的主楼。大楼采用无梁楼盖处理,屋内两排立柱和四周墙体支承全楼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