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飞机用气雾杀虫剂(行业标准) MH/T6026-2002
发布时间:01月02日
详细说明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气算杀虫剂不应使任何旅客感到不适或有损于他们的健康;不应使飞机的结构或操作设备遭受损害;
应避免诱发火灾的危险。
4.1.1 闪点
气雾杀虫剂应无闪点。
4.1.2 原药
气雾杀虫剂的原药应是经国家级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或鉴定允许使用的药剂,其有效含量应大于
90%,不应使用高毒性农药作为气雾杀虫剂原药。
4.2 外观要求
气算罐表面文字图案清晰完整,涂层不应有切痕,剥落,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迹和裂纹,喷射
口方向标志明显。
4.3 气雾罐结构要求
4.3.1 气雾罐
气雾罐应符合 GB 13042 的规定。
4.3.2 气雾罐阀门及喷头
气雾罐阀门及喷头应灵活,手感轻,复位顺利,无卡阻现象。
4.4 气算性能
4.4.1 雾流状况
气算杀虫剂喷雾时,雾流应连续均匀,不应有明显的大液滴,喷孔处不应有液滴积聚或形成滴液现
象,也不应有喷孔堵塞出现。
4.4.2 工作压力
55.C时气雾罐内压力不应超过 0.8 MPa。
4.4.3 有效射程
气算杀虫剂有效射程应大于或等于1.5m。
4.4.4 喷角
气雾杀虫剂喷角应大于或等于 20°。
4.4.5 粒径分布
气算杀虫剂募滴直径大于30pm者,不应超过雾滴总质量的 20%;雾滴直径大于50um 者,不应超
过雾滴总质量的1%。
4.4.6 喷出速率
气雾杀虫剂喷出速率应在 1.0~2.0 g/s 范围内。
4.4.7 喷出率
气算杀虫剂喷出率应大于或等于 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