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分类原则
发布时间:09月13日
详细说明
1、比照区分表所列标准名称,依据服务所属的行业,并结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
4、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昆明企窝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忠美 女士 (财税顾问)
电 话:0872-1898721650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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