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购买电动吊篮专业厂家哪家好?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详细说明
析吊篮事故频发的原因;
目前,对吊篮的设计、制造的监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这就形成了以工作级别低、零部件选型配置低、产品质量等级低的“三低”为特征的吊篮大量充斥于市。 目前这类产品市场基本被一些技术不成熟的企业所占有,因此这类产品一出厂就存在先天不足,给用户的使用带来安全风险。 监督检验有效性不足,风险极高
1、由于吊篮的作业环境相对恶劣和工作特性的繁重,起重机安全性能水平下降较快,这类吊篮安全的技术监察要求两年的检验周期,对于一些频率相对较高的隐患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势必给安全使用带来较大困难;
2、由于监督检验有效性不足,不仅给设备继续使用带来风险,而且给检验机构也带了极高的风险。 老旧设备未能及时报废
1、根据有关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现实情况却是,安全技术规范只规定起重机工作级别相对应的总工作循环次数,没有明确起重机的使用年限;
3、电动吊篮的使用年限需要从起重机的工作级别查找对应的总工作循环次数再进行推算。这项工作若由以个体户为代表的码头吊使用单位,显然有点勉为其难;
4、再者,由于经济利益驱动,使用单位也不会有及时将到期设备予以报废的主动性,而将这类问题抛给了政府监管机构,只要检验通过就可以一直用下去,检验单位所执行的定期检验规则对寿命的评判规则又是空白;
5、所以现役中的码头起重机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安全性能状况不符标准规范要求的老旧设备都未能及时予以进行报废处理,检验机构和用户都存在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