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详细说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