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注册外资公司投资企业再投资厦门设立企业满足条件: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详细说明
1、注册资本已缴清;
2、已开始盈利;
3、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应提交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3、 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4、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5、 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6、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7、 被投资公司的章程(签字、盖章);
8、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料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登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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