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云经纪人13122772029经纪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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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云商务接洽经纪人梁俊:13122772029(微信同号),目前合作经纪公司:图治上海文化传媒,公司业务包括:[明星广告代言] [直播带货] [影视版权授权][平面代言] [肖像代言] [翻包拍摄] [明星演出] [微博推广] [小红书推广] [录制祝福语视频等]。
潘越云商业演出费:14 万元/场 潘越云广告代言费:120 万元/两年
越云,本名潘月云,1957年11月19日出生于台湾省高雄市
1980年10月31日成为滚石的首个签约歌手正式出道。1982年发行专辑《天天天蓝》在台湾走红并获得金鼎奖*佳演唱人奖。1983年演唱电影《野雀高飞》插曲《野百合也有春天》和同名主题曲;7月发行华语乐坛*张概念专辑《胭脂北投》。1985年发行专辑《世间女子》,歌路从民歌的文艺路线彻底转型到流行;8月和齐豫合作发行台湾流行音乐史上*张镭射CD唱片《三毛作品第十五号─回声》。1986年发行台湾歌坛*次前往美国录音的中文专辑《旧爱新欢》,凭借其中歌曲《谢谢你曾经爱我》获得第8届金嗓奖优良演唱奖。1987年演唱电影《桂花巷》同名主题曲,获得金鼎奖优良唱片奖和第2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佳电影插曲。1988年5月发行个人首张台语专辑《情字这条路》;9月发行台湾*张以男女对唱为主的专辑《男欢女爱》。1989年发行专辑《我是不是你*疼爱的人》在第2届台湾金曲奖入围*佳国语女演唱人奖并获得*佳演唱专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