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ATA当天出证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0日
详细说明
ATA单证册代理
ATA代办
贸促会
上海代办ATA
代办展会ATA
第26条
1、任何国家可在签约、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声明或在其成为本公约缔约一方时通知理事会秘书长,该国对邮运货物决定不接受按本公约签发的ATA单证册。上述通知应从理事会秘书长收到之日起的第90天生效。
2、已按本条第1款规定提出保留的任何缔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通知理事会秘书长撤销此项保留。
3、对本公约不许作其他保留。
第27条
理事会秘书长应将下列情况通知所有缔约各方,其他签约国和加入国,联合国秘书长,关税、贸易总协定缔约各方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按本公约第20条规定的签约、批准及加入;
2、按第21条规定本公约的生效日期;
3、按第22条规定宣告的废约;
4、按第23条规定所发的通知书;
5、按第24条规定认为已被接受的修正案及其生效日期;
6、按第25条规定受到的通知书;
7、按第26条规定所发的声明书和通知书以及所作提出或撤销保留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