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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S16项测试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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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PAHs测试是否为GS认证强制要求?
 答: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 ZEK)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诀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此前PAHs测试只遵循自愿原则,不纳入GS认证要求。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项目。
2 问: 当前的执行时间表?
答: 于2008年2月4日,ZLS分别规定了已有和新颁发GS认证的强制执行时间表:
 n发证时间在2008年4月1日之后的所有认证(包括现在正在进行中但会在此日期之后完成的项目),都被强制要求测试PAHs。
 n针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但是在2008年4月1日之前完成的,此规定为推荐完成。n2008年4月1日之前已获得的认证仍然有效,但是必须在规定的风险评估时间内进行针对PAH进行强制检测,如不能符合PAH相关规定则立即撤销认证
3.  哪些材料必须进行测试?
 答:所有在正常使用下或者预期的合理误用(非恶意的错误使用)时,可与皮肤接触的材料、可放入口中的材料或者可与食品接触的材料都需要进行测试,包括所有可能产生皮肤接触的软性聚合物(塑料和橡胶)、黑色或有色的硬质聚合物、涂料、油漆及使用了萘等防腐剂的材料(例如毛发、皮革、木头等)。
 不产生接触或必须通过工具才能接触的材料(如内部材料)以及经过风险分析认定为与PAH测试无关的材料(合金、陶瓷、玻璃)可以免于PAHs测试。
 4 问:是否存在豁免?
 答:因为PAHs在生产上没有技术用途,仅仅以污染物形式存在,所有没有任何豁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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