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标准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详细说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4、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5、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7、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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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