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港退运返修需要什么资料,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详细说明
黄埔港退运返修需要什么资料,如何操作?
办理退运进口报关时,需要具备哪些资料?
1. 《退运申请报告》及有关情况说明;
2. 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4.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 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7. 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已申报退税的,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
1.企业申请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3.出口invoice(复印件);
4.退运协议(复印件);
5.进口提单(复印件);
6.增值税专用invoice(抵扣联复印件,外贸企业提供);
7.电子数据(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中录入并设置标志,在“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软盘”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生产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中录入,在“免抵退申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中设置标志,在“免抵退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
(二)未申报退税的,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企业申请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invoice(原件及复印件);
4.退运协议(复印件);
5.进口提单(复印件);
6.电子数据(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中录入并设置标志,在“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软盘”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生产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中录入,在“免抵退申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中设置标志,在“免抵退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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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货值11.96万欧元的出口退运手套开展现场追溯调查。
据了解,该批手套为浸胶针织工作手套,属非法检商品,共计27.33万双,于今年7月27日出口至法国,由于部分手套出现热转印印刷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