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详细说明
申请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2.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3.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事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申请材料:
(一)设立
1.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
(1)办理申请表;
(2)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2.申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的应当提
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 
3、工商名称变更通知复印件(加盖);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复印件(加盖)。 
(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 
3、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复印件(加盖)。 
(三)申请变更经纪人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 
2、拟变更的演出经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纪人复印件(加盖); 
3、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复印件(加盖)。
营业性演出的经营范围一般包括:
1、承办各类文艺演出;
2、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3、影视策划、制作、发行;唱片制作、广告片、广告音乐制作
4、包装签约艺人及艺人经纪
5、承办新闻发布会、各类商务型会议及庆典活动
6、市场营销策划
7、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8、广告、文化、影视、音像类资讯、信息、中介、服务、培训
9、承办社会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