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基金会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详细说明
北京成立基金会办理须知
北京成立基金会的基本材料和条件:
1、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验资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北京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人员中需要有3个北京人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为非盈利组织,国内办理基金会在未来将会受到大量的推崇;
因为政策的允许,基金会的成立会为企业带来诸多的好处。
 
为什么选择代理机构来办理基金会?
 
首先办理基金会要求十分苛刻,好多人在*一步约谈的时候就会被卡住;
 
即使经过*一步后如果没有经验提供的可行性报告很难通过;
 
现在办理基金会还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那更是难上加难。
 
现在在北京办理基金会还需要主管单位审批,办理流通复杂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