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申请资质换证和许可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详细说明
1.企业应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申请换证资质类别及等级同时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可按照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事项、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事项和报当地主管部门事项分别一次性申报。
2.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新标准》中同类别同等级或同类别降低等级申请资质换证,但对应申请的专业承包资质类别不能超过5个。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机关应批准其资质换证并颁发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因其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符合《新标准》要求,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的,企业应完善相关条件并在换证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再次提出换证申请;超过3个月后才再次提出换证申请的,该企业只能从*低等级资质申请。
4.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不参与本次换证,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暂时不参与本次换证。
5.建筑业企业暂定资质类别不能申请换证。